2007年10月10日
馬太福音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重點: 主斥責文士及法利賽人;預言聖殿被毀;基督再來的預兆。

鑰節: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廿三23)

內容: 
文士及法利賽人是當時的社會領袖,在民間享有崇高的地位,是聖經學者,是人眼中的敬虔人、屬靈人。然而耶穌是察看人內心的主,因此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虛有其表。主痛心地指出他們的虧欠,並對他們宣告審判—七禍。

在外表上,他們完全照摩西的律法而行,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因此他們向神向人都可誇口。只是主指他們本末倒置,無視神所重視的。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是當行的,也是不可不行的;可是他們不行,而以奉獻十分一自贖、自誇。

主在工作之初,在山上宣告天國的律法—八福。其中祂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正與這裡的禍相對。天國子民是渴慕神,追求公義、憐憫、信實,但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是追求宗教條文,以滿足條文要求為樂。

今天擺在我們面前的路也有二條,一是聖經裡的主,一是聖經的字句。若我們只求達到字句要求,以不停止聚會、十一奉獻為滿足,也就是假冒為善的,叫愛我們的主痛心。


默想: 我們的信仰是否只在宗教規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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