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5日
希伯來書十一至十三章


重點: 信心;管教;不順服的警告;神所喜悅的事奉。

鑰節: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十一6)

內容: 
耶穌基督比舊約的一切更美,祂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約,其功效遠勝於舊約的律法,那麼相信主耶穌的新約神的子民應有的新生活,就是因信而活。

其實因信得生、因信而活早已存在舊約時代中,作者引證了不少古代的信心偉人,證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雖然他們用可見的羊羔獻祭,但真正使他們蒙神喜悅的並非那些羊羔,乃是羔羊所預表的基督,就是他們所信的神的應許。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4節);可以說是「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這是信心的開始,是因信得生,是罪人因信得以進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可以說是「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這是信心的結果,是因信而活。創世記第五章告訴我們,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22、24節)。總而言之,人除了信靠主耶穌外,並無他法叫人蒙神喜悅。


默想: 我們既因信得生,就當因信而活,與神同行。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讀經日引》每季一本,免費贈閱。請電郵biblepathway@yahoo.com.hk索取。

意見交通,請電郵:biblepathway@yahoo.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