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8日
申命記廿一至廿三章


重點: 兇殺處理方法;教導子女、婚姻、對敵人、保持聖潔、操守及敬拜的律法與責任。

鑰節: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廿二22)

內容: 
第七誡:不可姦淫。何謂姦淫?摩西在這裡說,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是姦淫。「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23節),而那女子沒有掙扎呼叫,是姦淫。「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她行淫」(28節),那男子是犯了姦淫罪。「娶繼母為妻」(30節)的也是犯姦淫。

神是聖潔的,姦淫卻是不貞潔。神重視婚姻和家庭,姦淫卻破壞婚姻和家庭關係。婚姻是聯合的見證,表明二人成為一體,姦淫損害、污穢了這見證。

可憐世人都放縱自己的情慾,貪行種種污穢,將淫亂視為時髦、開放、進步,而將貞潔視作落伍、守舊;結果如何?既傷害了自己,也害了社會,製造了許多家庭問題。

因為信徒也跟隨了世界的價值觀,婚姻破裂、家庭問題在教會也不少。我們若輕視婚姻的貞潔,對屬靈的貞潔也就不會放在心上;這樣,愛世界多過愛神,愛瑪門多過愛神。我們與神的關係就疏離了,神豈不傷心呢?


默想: 我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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