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2日
阿摩司書一至五章


重點: 宣佈猶大、以色列和鄰邦的審判;耶和華為以色列面臨亡國而哀傷。

鑰節: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二6)

內容: 
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國家太平繁盛。因為經濟一片興旺,人人向錢看,腐敗也油然而生。神便從猶大選召阿摩司,到以色列作先知。

阿摩司書起頭,先知就宣告神的審判,指出列國的罪惡,如亞蘭、非利士、腓尼基、以東、亞捫、摩押等。神的百姓沒有罪麼?不是,他們乃三番四次的犯罪;只因人從不看見自己的罪,只看見別人的罪。就在他們看見他人犯罪而遭神審判、心感暢快之時,神一再訴說他們三番四次的犯罪。

他們犯甚麼罪呢?貧富懸殊,重利輕義;有錢人剝削窮人,連「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他們放縱情慾,敗壞家庭道德倫理,「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宗教的淫亂更不在話下了(7-8節)。

不但如此,他們鄙視那些過分別為聖生活的拿細耳人,藐視傳神話語的先知(12節)。如此張狂的人,神豈能視而不見呢?神要追討他們的罪孽:「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13節)


默想: 我們是否看見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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