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5日
創世記十三至十五章


重點: 亞伯蘭與羅得分離;亞伯蘭與諸王爭戰;神再度應許亞伯蘭。

鑰節: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十五13)

內容: 

神應許大大賞賜亞伯蘭,亞伯蘭卻問神:我既無子,你的賞賜於我有甚麼用呢?神領他到外面觀看天上繁星,應許他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然後神又應許把那地賜他為業,亞伯蘭又問神: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神沒有責怪他不信,且用立約的方式作為憑據。立約期間,神告訴亞伯蘭:「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神應許亞伯蘭有如群星那麼多的後裔,為何卻要他們被人勞役、受苦四百年?是要顯明神的救恩和拯救;罪、世界、撒但的權勢和捆綁,也藉亞伯蘭的後裔在埃及的經歷表明出來。神這樣的安排,是鍛煉亞伯蘭和他後裔的信心,並煉淨他們,使他們適合承受神的應許。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所以,神的管教、祂給我們的十字架(苦難),是為著我們得產業作預備。


默想: 我們是否只想得賞賜卻不想受管教?只想將來與主同作王卻不願今天和祂一同受苦?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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