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
申命記廿七至廿八章


重點: 在基利心山宣讀咒詛和蒙福之行為;違背神命的後果。

鑰節: 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廿八47)

內容: 

二十八章是把福氣與咒詛擺在百姓前面,給他們選擇,正如神把生命與死亡擺在始祖面前,給他們選擇一樣。一至十四節論及福氣,十五至六十八節論及咒詛,在篇幅上兩者有很大距離,可見神是忌邪的神,是烈火,祂的百姓不能對祂說的話掉以輕心。

神揀選以色列人為祂聖潔的子民,為祭司的國度,因此祂賜下誡命律法,讓祂的百姓活在其中,好顯明神的賜福和豐富,以吸引萬民到神面前。

立約之初,人樂於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律例;可是蒙神賜福、得到豐富之時,人往往不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他的神,忘記神的話,遍行己路。神知道人的軟弱,在立約之時先警告他們,以免招致咒詛。可惜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正是神所擔憂的,他們像始祖一樣違背神的命令,落在咒詛裡。

由此可見,人是沒有能力守約的,不能遵守神的誡命律例。因此神「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來八6-12;耶卅一31-34),一個有心又有力的約。耶穌基督成就了神這個新約,作這更美之約的中保。


默想: 對新約的基督徒,神賜的福是甚麼?是怎樣賜給我們的?(參弗一3-14)我們是否在其中歡心樂意地事奉神?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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