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6日
申命記十四至十六章


重點: 舉哀之例;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十一奉獻;豁免年;三個當守的節期。

鑰節: 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十五16-17)

內容: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且有豐盛的慈愛;祂希望祂的百姓像祂一樣,便設立豁免條例。每逢七年末一年,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但是那奴僕也可選擇留在主人家裡。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

到底有沒有奴僕甘願放棄自由的權利,永遠作主人的奴僕?我們不知道,但是神在訂立豁免條例中加入這條款,顯明了神的心意。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我們都曾是罪的奴僕,神用重價把我們買來,我們當如何回應愛我們、買贖我們的主呢?永為祂的奴僕,就是應有的回應,就是神的心意。

我們已蒙主拯救,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得享自由和來世權能應許的人,就要決心永遠與主在一起,不願意離開祂,只想與祂時刻親近,隨祂而行。這樣,我們要讓主把我們的耳朵在門上刺透,接受祂的十字架把我們的己完全釘死,好永為祂的奴僕。


默想: 我們已把自己奉獻給主,永作祂的奴僕、完全聽命於祂?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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