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瑪拉基書二章1-4 責備祭司違約

 

1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2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
3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
4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或譯: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 v1這誡命是傳給誰的?我明白神的話,並且盡力遵行神的話嗎?

    A:這誡命是傳給眾祭司的。祭司既然教導律法、誡命,就必須明白律法、誡命,並且盡力遵行律法、誡命,使百姓可以效法。

  2. v2耶和華怎樣警戒祭司?我把神的話放在心上,遵行神的話,榮耀神嗎?

    A:祭司若不聽從誡命,也不把神的話放在心上,榮耀神;耶和華就必咒詛他們。神應許遵行神的話必蒙福,不遵行必受詛咒。不把神的話放在心上,是嚴重的;不放在心上,就不會看重,不會思想;不思想就不明白,更不會遵行。

  3. v3-4審判將怎樣臨到?目的為何?我輕忽神的話,以致受羞辱,被拔除嗎?

    A:耶和華必斥責這祭司族群,將節期所獻牲畜的糞,抹在他們臉上,將他們與糞一同除掉。祭司就知道遵行律法、誡命是必須的,使耶和華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
    註1:種子:後裔,意思是祭司的後裔,也就是祭司族群。
    註2:與利未所立的約,指神與非尼哈所立的約,民廿五12-13。耶和華賜下平安的約,使他的後裔可以作祭司,因他有忌邪的心,不容淫亂,除掉行淫的首領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