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两次提到尼希米记第四章记载尼希米与一批犹大人建造耶路撒冷城墙过程中,虽然要面对外面之讥笑和里面的灰心,他们坚持从神领受特定的使命,仍然持定地守望。继续看尼希米记第五章,发现尼希米还要面对内里的埋怨及前人的失职,若尼希米解决不了,便要面对罢工的危机。 内里的埋怨(尼五1-13) 百姓之埋怨令工作受阻,怠工什至罢工(1节),从2-5节可见到三个理由: 1. 生活需要(2节)﹕因着身体基本物质之需求,他们必须工作才得餬口,所以无暇与尼希米一起建造城墙,何况这些志愿工作应该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他们什至要典卖田地、葡萄园、产业才得粮食充饥,失去他们藏身之所,只可求温饱,那有建墙之力呢?正如今日有些信徒已经为生活餬口非常忙碌,如何抽空参与教会的事奉呢?面对生活种种艰难,又那有心情参与神为他们所预备岗位上之的建造工程呢? 2. 制度要求(4节)﹕当时的百姓仍然生活于亚达薛西王的统治下,他们必须向王纳税。美国一位名人富兰克林曾这样说:人生有两大事情是不能逃避的,一就是死亡,人可以延迟死亡,但不能逃避死亡,另一就是纳税。我曾在加拿大居住超过二十年,有人称这个国家为「艰难大」,亦有人称之为「万税国」,可见加拿大税率之高昂,故此,一些中产人士可能稍为明白当时这批犹大人的心情!当时百姓因着纳税之故,必须工作,没有时间参与建墙。今日可能亦有信徒为口奔驰而无瑕什至忽略建造教会的属灵工程。 3. 不平待遇(5节)﹕百姓感到自己的儿女与别人的儿女无异,为何自己的要作奴婢,而别人的则不需要呢?不公平待遇产生怨忿。我们都希望我们所住的地方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忘记建墙,忘记神安排我们事奉的岗位,特别当我们面对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又觉得必须为自己努力来维持生计和缴付税金时,我们会否像昔日犹大人那样的反应呢? 尼希米的反应先是愤怒(6节),然后斥责那时一班权贵的不是(7节),用「官商勾结』来形容这节经文相信亦不算过份,反观尼希米记五章6-13节上为我们留下三个生活工作的原则: 1. 体恤怜悯重于累积钱财(7节)﹕尼希米怒斥他们,为何只顾自己利益,累积钱财而不去体恤别人。 2. 他人主权先于自己利益(8节)﹕利未记二十五章记载犹大人借钱给犹大人是不可收取分毫利息的。被卖为奴五十年后,主人的必须无条件将他们释放。我们不应将「人」视为物件、工具,用来满足我们的需求,每一个人均有其主权,他人的主权应重于我们的自己的利益。 3. 群体见证胜过敌人毁谤(9节)﹕当一个群体中的人只顾个人利益,没有理会群体见证的需要时,敌人就会乘虚而入,讥笑我们,毁谤我们,令我们自伤残杀。尼希米用公正、公平来安定民心,胜过犹大人怠工和罢工的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