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至十四章是约伯首次回应琐法的话,但实际上是反驳三友的讲话,及他们对神的观点;且再挑战神,并寻求死亡。其中的一半是与朋友的对话(十二1-十三19),另一半则是向神的祷告(十三20-十四22)。约伯无法同意朋友们的结论;但同时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何神会如此待他。他只能以神为不公。今天我们先处理上半部分,明天才处理下半部分。
在今天的经文,约伯是反驳他的朋友们(十二1-十三19)。明显地,十二2的说话是含有嘲笑的意味。约伯的朋友们并非如他们想像般有智慧。约伯指出他们所讲论关于神的都是普通常识而已(参五9-10;八13-19;十一7-9)。然而,他们所得的结论──人与神关系的基础是在于人的行为──与现实生活并不相符。约伯以自己为例,与及所见恶人发达的事实(十二6),证明自己所说的。约伯指出受造的动物也知道是神降灾祸的(十二7-9;参十一12)。
十二12也有讽刺的味道,约伯自己就不相信如此。或许约伯是在谈及他的朋友们,或是在发出疑问:「年老的就有智慧吗?」然后,约伯就指出只有神才是唯一的智者(十二13),借以反驳比勒达(八8)。约伯提说神几方面的作为,以证明神那不可测的智慧。另一方面,在大自然的进程和民族间的事务中,约伯也指出神的大能(十二14-21)。神的作为和有关神的事,只能借神特别的启示才能了解,他的道是深奥的(十二22;参十一7)。然而,神也会夺去人的聪明(十二24-25)。简言之,若约伯的朋友们所有的立论是正确的,历史会见证所有的掌权者和作领袖的,都不能享受到神应许的福(十二13-25)。
假若约伯的朋友希望以自己的经历为权威,去确立自己的论证,约伯也可以如此(十三1-2)。由于约伯的朋友们无法解决他的问题,他乃转向神,求神与他说话(十三3)。在论及他的朋友们无能力代表神时,约伯再次应用法律上、或法庭上的用语(十三6-12)。对约伯而言,那些自奉为神的辩护者竟用上不公正的、偏差的,和实际上是谎言的辩证,简直不可思议。其后我们见到神责备这几个人(四十7-8)。他们根本并非为神辩护,乃是为自己的「神观」辩护。我们要从这启示学习功课。
约伯纵然对神是否公正有怀疑,但他仍坚持信念:神会公正地审判他的三个朋友。约伯最大的疑问就是关乎神的公正。约伯要求他的朋友保持静默不言,多聆听他向神陈明案件之言(十三13-19;参十三5-6)。约伯知道他若要向神说话,是置生命于危险中(十三14)。虽然如此,他仍希望有机会在神面前表白(十三15)。要是神真的杀了他,他仍甘心,因为他渴望得着答案,胜过生存于无法理解的苦难中。约伯已准备好辩词,并确信能获胜诉(十三18)。他再次申明自己的无辜(十三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