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三思考这段经文,它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有太重要的启示。
保罗征引了以赛亚书(五二11)和以西结书(十一17;二十34,41)四句旧约经文,说明上帝愿意收纳我们做他的子民、他的儿女,他且要在我们中间来往居住。因此,我们必须敬虔自守,使自己与世人分别出来,不要沾不洁净的东西,好使身子配蒙上帝驻跸。「上帝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四7)
一句话:基督徒不得与罪(而非罪人)相交。
弟兄姊妹,我们切不可对罪作任何的妥协。这可是一个极其简单、又至为宝贵的真理;不过要实践起来,倒也颇费劲儿。「成圣需用工夫。」
身处罪恶滔天的世界,活在一个与基督徒的道德标准截然不同的人群中,要完全避免罪的引诱,铲除所有可能教我们跌倒的因素,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走在闹市,放眼望去,看到的尽是黄色招牌、黄色书刊,听到的亦多是下流邪恶的说话。除非我们与世隔绝,不与世人并居,不然根本无可逃遁,防不胜防。我们所能做的,是尽量于罪恶在自身萌生的当下,迅速扑灭掉它,不让它发芽成长。这是所谓杜渐防微。
倘若我们的视线偶然接触到一些淫秽不洁的东西,听到一些鄙俗亵渎的话题,便要立即抽身而出,关闭感官的接收器,远离这些教我们心猿意马的试探,不使自己在罪恶中耽搁。要是我们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恶念,诸如对人的嫉妒、仇恨、淫念或其他污秽的思想,便当即时狠狠地予以镇压,强力将之除去,不要容让其在脑海中有进一步孳长的机会。我们可以摔摔头,责备自己两句:「别想这些坏东西!」又或者中断思想,将注意力转移至别的建设性的事上;什至用暴力掌掴自己一下亦无不可(当然我们毋须做到天主教的苦修士或信徒行功时自我鞭笞[flagellation]的地步)。总言之,不要给魔鬼留地步,不要陷溺于罪恶中。
我们无法防範让自己看到第一眼的罪恶,却必须努力不让第二眼发生;我们毋庸为第一个恶念负责,却得为这个恶念的继续盘旋而自承罪衍。「第二」才是算数的。尤其要紧的是,我们不要让恶念兑现成真正的恶行。
弟兄姊妹,请别误会我在这里宣扬「行为得救」的观念,认为基督徒必须借着嘉言善行来讨上帝喜悦,若在信主以后继续犯罪,便会触怒上帝,导致失落救恩;我也没有采纳了天主教律法主义的主张,以为基督徒的一生必须做到收支平衡,功(merits)过(demerits)相抵,要是在离世前尚有罪债未曾清偿,将无法直接进入天堂。我没有以上的想法。我不认为基督徒之所以要避免在受洗后犯罪(Post-baptismal sin),乃是因为后者会取缔了基督为他成就的救赎工程。
我关心的不是犯一条罪会招来怎样的惩罚的问题,而是犯罪的行为本身对基督徒的生命所造成的破坏作用。也许孤立的一条两条罪,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影响,我们什至还可说「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五20)但是,犯罪却什少是孤立的事件,它总是在人的生命中,带来连锁性的影响;而这些连锁性的影响,才是真箇致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