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
 
哥林多后书
 
12月4日

向罪封闭

 
作者: 梁家麟牧师
 
讀經:

哥林多后书六11-18

11 哥林多人哪,我们向你们,口是张开的,心是宽宏的。
12 你们狭窄,原不在乎我们,是在乎自己的心肠狭窄。
13 你们也要照样用宽宏的心报答我。我这话正像对自己的孩子说的。
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15 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16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17 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18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最后一天思考向罪封闭的问题。

当我有意或不慎犯了一个罪以后,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立即诚心认罪悔改,不为自己作任何掩饰辩护;但人的反应通常都不是这样的。(能时常如此做的,必定是个高度自律自觉的人,他的犯罪机会也不会太多。因为要维持这个真诚认罪的态度,较诸保守自己不犯罪还困难呢!)我最正常的反应,是为自己寻找各样开脱的借口,要非能彻底将所犯的罪辩解成不是罪,亦得减低其严重程度,及突显自己犯罪的正常性与不可避免性,好消除因犯罪而带来良心的不安。

人总是会为自己的错误辩护的,而他也总能成功地为自己辩护(因为他在自说自话,只有被告而无原告嘛)。要是我做出某个罪行,我一定可以寻着使自己得开脱的借口;最一般性的如「人谁无过」啦,「圣人都会失手」啦,「小玼不掩瑜」啦,「我的道德表现其实已在一般水平以上」啦……诸如此类。连十岁小童,都可以在每次做错事后寻得开脱的理由(我从未看到有人词穷理屈的),又何况我们这群聪明十倍也狡猾十倍的成年人呢。

一旦为自己的罪寻得开脱罪责的理由,我们嗣彼便什难再理直气壮地拒绝同样的罪,因为我们已为该罪的存在赋予若干程度的合理性,解除了对它的理性防御武装;在缺乏理性的支撑下,我们的意志将难以作出坚强的守护,结果很容易便重蹈覆辙,一而再地犯上相同的罪。(吸食第一口毒品并不会让人染上毒瘾,但所有染上毒瘾的人皆由第一口毒品而起。)

像雪球般愈滚愈大,我们对某个罪采取宽宏的态度,便自然地对别的罪也开放起来。什少人会惯性地犯一种罪,却对别的罪严加防範的;在多数情况下,我们或是对所有的罪皆儆醒提防,或是都采取不设防的放任态度。毕竟在自知私生活的某个片段不够检点、人格不完整、表里不一致以后,我们便整体地失去了道德勇气,很难再严于律己,一点一划地兑现信仰的要求,费工夫追求成圣了。反正一件是秽,两件也不过是一样秽吧。

如此在最后,我们自行解除了对所有罪的防範,不再要求自己改过迁善,不再相信自己确能改过迁善。我们或是对道德绝望,或是对自己的道德能力绝望。我们在追求成圣的道路上自暴自弃了。

要是我们仍然留在教会里,很易便成为人格分裂的伪君子(耶稣说的「假冒为善」),口说一套,实际做的是另外一套。我们不相信自己或他人所说的理想,什至故意地将罪恶合理化了。

曾有次不小心让一根小木刺戳破了手臂,我以为已立即清除了它,孰知尚有一小截残馀在皮肤里面;结果外面的伤口愈合了,看不到与受伤前有何不同,但里面的肌肉却因馀刺而溃烂。

看,不是一条罪两条罪会否破坏我们的救恩的问题,而是犯罪的行动本身腐蚀我们的属灵生命,教我们失去对罪的防範,放弃对信仰一致性与人格完整的坚持,结果使我们的属灵生命烂掉。所以,基督徒必须严严地守护自己,随从圣灵的引导,不要让罪恶的念头滋生,不要教恶念变成恶行。

耶稣曾严厉地教训门徒说:「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太十八8-9)恐怖吧!但这样的话耶稣可说过不止一次呢。(参太五29-30)

 
思想:
 

总结一句:我们对真理开放,对罪却持绝对封闭的态度。这是你的信仰和人生态度吗?

 
文章及錄音版權屬建道神學院良友電台所有,承蒙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