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天和昨天从这段经文看过了约翰和人子的角色:约翰是先知,而人子耶稣基督,是君王、祭司、也是审判之主。今天,我们要看看教会作为金灯台的角色。
在人子的异象中,人子出现在七个金灯台中间(13),这金灯台该是个颇为重要的喻象,因为人子亲自为之作出解释,说「七个灯台是七个教会」(20)。启示录一开始就以书信的形式指出那是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一4),约翰看见异象之前,那大声音也是这样吩咐,要他把所看到的写给那七个位于亚西亚的教会(一11),而到了第二至三章、即本段的下文,我们亦将会读到七封信,对象亦是这七教会。然而,金灯台这个喻象,含意丰富,所指的显然不只是历史中的这七教会而已。这里的灯台既有七个之多,数目远超旧约圣殿的那一个,这「七」就很有可能是指「全部」了。那七教会,乃是末世「所有」教会的代表,就如旧约的信息可能应用于新约的基督徒,启示录的七教会也可以代表这末世中所有的教会。
金灯台是圣殿的陈设,象征神在旧约子民中的临在和光照。人子耶稣基督在灯台中间出现,也就是神临在于教会中,让教会显出神的光辉。人子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17),这与主、神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一8)是同一意思。耶稣基督就是主、就是神,而他已来到了这个世界,以致神的临在不再受限于昔日的圣殿。在这末世,国度已临,天地是神的殿,教会是被放置于天地之间的金灯台,承担着见证的使命。我们是否已被人子修理干净,可以燃点起象征圣灵的灯油,在这末世中发出见证神的光辉?
我们若明白这幅贯串旧、新约的图画,也就更了解耶稣基督为祭司、为君王、为审判者是什么意思。他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5),他不就是那献上自己的大祭司么(参来九)?他以真道洁净我们(参约十五1-3),岂不就像祭司修整灯台的灯烛一样么(二1)?他不也是教会之首(参弗一23),又是国度的君王(一5、十九16),在监察、审判我们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