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出埃及記接續創世記,記載以色列人來到埃及,但有很大不同。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家的歷史,是以色列人全新經歷的前言。而出埃及記更從個人及家庭的歷史,進到民族國家的歷史。
本章可分為三大段:(1)以色列全家在埃及興盛(1-7節),(2)以色列在埃及受壓迫作苦工(8-14),(3)以色列在埃及遭滅族的威脅(15-21節)。
全書一開頭就稱「以色列的眾子」(bǝnê yiśrā’ēl,1節,另見出廿八9),在聖經其他地方通常譯作「以色列民」或「以色列人」(出三9)。在此強調他們的名字。名字(šem)代表這個人。本章記載以色列眾子的名字,收生婆施弗拉及普阿的名字,卻沒有記載埃及法老的名字。或許暗示神特別記念那些屬於祂、敬畏祂的人,而法老的名字卻不被記念。
以色列民「生養繁殖眾多,人數增加,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7節),是神創造賜福及給列祖應許的初步應驗(創一28,十三16,十五5)。但是這「地」是埃及地,而非應許之地,暗示「出埃及」的主題。
法老用三重的計謀迫害以色列人,先是要他們作苦工,其次是叫收生婆殺害以色列的男嬰,最後乾脆動員全國來進行種族大屠殺。從創造的神學來看,殺害生命根本違背神創造人的心意,也說明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必定不會成功。
許多人問:收生婆說謊為何卻得神賜福?其實重點不在於她們說謊,而是「因為她們敬畏神,神就為她們建立家室」(21節)。她們乃是採取了「倫理優先」的原則,因為尊重神所賜的生命,寧可說謊、更是冒著自己性命的危險,來保存以色列男嬰的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