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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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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法官手冊 |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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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汝誠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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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申命記一5-17
5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講律法說:…… 9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10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11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12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13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管理你們。 16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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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申命記到底是怎樣的一本書,向來都引起不少的討論。猶太人馬索拉本的聖經按照以全卷第一個字命名的傳統,稱它為Devarim;因為希伯文第一節的開頭是「所說的話」。這也是本書第一分段(一1至三22)的題目。
在第5節摩西進一步說明他所要說的話是:「講律法」。不過,「講」這個字,在希伯來文卻是兩個字:ho’eel和ba’er。第一個字的意思是:「行動開始前先有深思熟慮的決定」;第二個字是:「(如泉水般)清澈」。合起來就是:「(當官的應該)清楚而且肯定地執法。」換一句話來說,申命記是給作審判官執行律法的指引,也就是一本「法官手冊」。整卷書的精神是法官要按公義判斷(16節)。
要秉公處理案件,談何容易?無論如何,摩西提醒法官聽審如替天行道,要莊重謹慎,並且要昇華至宗教的層面;因為法律是神所賜予的,要視之如對神的敬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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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今天的法律也要求市民尊重法庭的制度,視之如神聖莊嚴的事業。當法官的當然有著大大小小的壓力。在香港,有許多法官是基督徒,我們應多為他們禱告,叫他們聽審時能公平公正地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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